学院各部门(单位):
今冬受寒潮气候的影响,导致校内部分消防供水系统发生冰冻故障,影响正常使用,存在消防安全隐患。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校内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查的通知》的要求,为确保学院的消防安全,决定在学院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查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(一)各部门(单位)办公室、研究所、研究生工作室、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,尤其是实验室的消防设施情况。
(二)各部门(单位)用火、用电、用气等是否存在违规情况,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,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并能有效使用。
(三)各部门(单位)电气设备、线路是否存在老化、破损、裸露现象;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,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全、完好。
(四)各部门(单位)日常消防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,消防巡查记录备案情况。
二、检查方式
(一)自查
学院各部门(单位)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自查,自查工作由系、中心、研究院负责安全维稳工作的领导负责,成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小组,明确具体检查区域及其责任人。组织人员对所属单位的办公场地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仪器设备、用水、用电、消防安全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做到每个死角都要排查,对由于没有排查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将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。
(二)督查
学院将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抽查,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,能现场整改的,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令责任部门(单位)立即整改;不能现场整改的,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达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》,责令责任部门(单位)限期整改,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。
三、检查时间
自查时间:2016年3月3日至6日。
督查时间:2016年3月7日至8日。
四、检查要求
(一)相关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自查工作,要明确此次自查工作的负责人,结合实际,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。
(二)突出重点、全面排查。做到各项消防制度的落实情况必查;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;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。
(三)各单位将本次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查情况要进行汇总,汇总材料要由本部门负责安全的负责人和参加检查人员签字,于3月14日前送交学院办公室。